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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宏舜╱台北報導
前總統馬英九認為媒體人周玉蔻透過新聞、節目、臉書指他收受頂新集團二億元毀損名譽,提告求償一千萬元並登報道歉。一審法院判周免賠,馬上訴;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周沒進一步查證傳聞是否屬實,侵害馬名譽權,判她賠一八○萬元並在四大報刊道歉啟事,仍可上訴。
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,馬英九對此結果感到欣慰,感謝高院承審法官的判決。周玉蔻在臉書發聲明表示,她並不服法官判決,將提起上訴。對於這則評論報導,強調她已經善盡調查求證之責任。
馬英九指控,周玉蔻二○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起,先在政論節目上稱「國民黨有收頂新魏家二億元政治獻金」,指黨中央有人是頂新門神,之後在臉書上寫「馬總統競選團隊在選舉期間,有收受法令規範以外捐款獻金二億元。」接著在電子報上加碼「拿了頂新集團秘密『獻金』的,正是馬英九總統,馬團隊的頭頭」。
馬英九委任律師吳柏宏指出,特偵組已調查無不法,周玉蔻應舉證說明或負查證義務,如果三、五個名嘴彼此附和就不構成誹謗,社會豈能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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